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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10万的人都在用的文案方法论(3)

来源:互联网 编辑:好传媒网 更新时间:2017-02-20 12:45 字体:

  如果说AIDA模式最关键的是有一个吸引注意力的问题,那FAB法则就是已经和顾客进行面对面的推销产品了。顾客已经在店里对产品进行了体验、对比、询问价格,而且把产品拿在手里,正举棋不定,这个时候,促销员就要利用FAB法则说服顾客,最终下定决心买单。

  打个比方说,某个顾客只是闲逛来到店里,压根没有想到来买东西,促销员就要使用AIDA模式展开说服。而一个顾客就是冲着自己的品牌来的(这个在交谈中很容易得知),或者说是熟客,他只是在我们自己的品牌和另外的品牌之间在犹豫,这个时候就要用FAB法则进行说服。

  所以,FAB法则有两个重要作用:

  其一、用来说服品牌的粉丝购买新产品

  长期关注品牌的粉丝,对于品牌已经很熟悉,而且可能已经在使用品牌其他的产品,这个时候就可以用FAB法则来说服粉丝购买新产品。

  其二、用来说服品牌的关注者更换产品,从其他品牌转投到自己的品牌。

  这些关注者还不是品牌的粉丝,也没有使用品牌的产品,但他对品牌有兴趣,这个时候就要使用FAB法则说服他购买,从其他品牌的阵营里分化出来。

  我们再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

  大家都比较推崇小米的文案,我们就用FAB法则来撸一撸其中的说服逻辑。

  其中的逻辑:

逻辑

  再来看一个栗子:

案例

  我们来看看这条文案是否符合FAB法则:

文案

  四、文案到底要告诉受众什么?

  有人可能觉得这是一句废话,文案当然是为了说服受众买买买,但为什么有的文案就不能实现买买买呢?肯定是哪里不对。一条有说服力,最终让受众买买买,是一种什么样的内在逻辑在起作用?

  我们来看看以AIDA模式和FAB法则写出来的文案,在表达上有什么样的内在逻辑。

  (一)AIDA模式

  我们按照AIDA模式写出文案,受众接触到了这条文案,完成阅读、认知和购买,这条文案之所以能够起到作用,其内在逻辑如下:

AIDA模式

  你让顾客集中注意力,让他能够阅读的,当然就是文案的诉求,每条文案都必须有清晰而准确的诉求;诱发兴趣和刺激欲望,更进一步让受众在认知层面认同的诉求,只能是情绪,在互联网上得到传播、激起强烈的认同的感的内容,无不是因为激发了受众的情绪;这一点是很多人所不知道的。如果你想要说理,结果就是你会输。

  举个栗子:

案例

  再举个产品的栗子:

案例

  (二)FAB法则

  FAB法则是不是和AIDA模式是有着同样的内在逻辑呢?依然如此:

FAB法则

  “它是什么,”是文案所要表达的诉求,“它能做什么”是引起情绪共鸣(事实、说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引起情绪共鸣),“带来什么”就是要买。

  举个栗子:

案例

  喝了100克水,都能马上体现出来,不管这说的是不是事实,但确实有效的调动了受众的情绪,这要是身上长了几斤肥肉,还能不知道?一定要瘦的背后还有胖子真可耻的情绪呢。

  再看个栗子:

案例

  大家还记得前面的一个公式吧,如下:

公式

  受众是从文案阅读,到最后掏钱,支付了精力,心智,资金这三大成本,为什么文案的诉求、情绪、转化有这么大作用呢?仅仅是因为诉求、情绪、转化在起作用吗?显然不是,还有什么东西在起作用呢?

  我们依然来看一个栗子:

案例

  原来,促使顾客最终买单,是因为这对于顾客来讲,是一个正确的答案。因此,文案的最终的目的就是告诉顾客:这是要的正确答案。

文案答案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最后的结论:凡是有销售力的文案,能卖货的文案,就是因为文案通过AIDA模式、FAB法则告诉顾客一个正确的答案,甚至是唯一的答案。

  大家一定知道,很多大师都自称行业第一人,营销第一人,培训第一人,文案第一人,这些都是为了告诉自己的粉丝,他们就是正确的答案。还有,新广告法出来之前,很多品牌和产品喜欢说“最”,顶级,等等,也都是为了告诉顾客,他们就是正确的答案,而且是唯一正确的答案。

文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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