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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正式实行,司长有话要说

来源:互联网 编辑:好传媒网 更新时间:2016-07-22 12:54 字体:
  

  随着新《广告法》的正式实行,广告行业的人士面前出现了很多问题:新《广告法》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清理废止工作进展如何?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将如何更好地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监管合力……那么请听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为这些问题作深入解读。

新《广告法》正式实行,司长有话要说

  问:新修订的《广告法》获表决通过后,为迎接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施行,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广告监管机构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答:为迎接新《广告法》正式施行,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广告监管机构做了很多准备性的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全系统做了动员部署。4月28日,新法公布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工商总局即召开全国工商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新《广告法》进行动员部署。会议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对新《广告法》进行了权威解读,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切实做好新《广告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当好公平市场秩序的“守护神”,以新的姿态和扎实的工作成绩谱写广告工作新篇章。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专门下发工作通知,部署推进学习贯彻工作。河北省工商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新《广告法》贯彻实施意见;海南省工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部署了学习贯彻工作。

  二是举办了新《广告法》培训班。5月13日至20日,国家工商总局举办了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省会城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130名广告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内容涵盖了新《广告法》解读和执法实践、互联网广告发展及监管、广告监管办案技巧等各个方面,有效指导基层工商部门理解和运用新《广告法》。同时,全国31个省(市、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普遍举办了面向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面向监管对象的培训活动。据不完全统计,4月24日至8月31日期间,全国工商系统和市场监管部门共举办面向监管执法人员培训119390人次,举办面向监管对象培训93221人次,培训总人数达20余万人次。

  三是对新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4月24日,张茅局长就新《广告法》接受新华社专访,并发表《重点领域“划红线”各方种好“责任田”》专访文章。同日,甘霖副局长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就新《广告法》有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4月30日,我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介绍新《广告法》修订情况,现场回答网民提问。总局宣传中心、经济信息中心、中国工商报社、中国工商出版社、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广告协会通力合作、共同发力,通过各平台开展持续报道。8月28日开始,总局还在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通过52组高清屏、2组柱屏、6组矩阵连屏循环播放新《广告法》宣传标语,扩大新《广告法》社会认知度。各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普遍开展了“宣传月”“普法日”“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要媒体、主流网站、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渠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了学习新法、宣传新法、贯彻新法的高潮。

  四是对各地贯彻实施新法实地督导。为切实提高各地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新法宣传培训取得实效,一段时间以来,我亲自带队,分7批次先后赴28个省(区、市)开展督导,一方面实地调研学习贯彻新法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参加各地举办的培训班、宣讲会,专题讲授新《广告法》相关内容。各地举办的培训班、宣讲会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参训人员几百人至上千人不等,有的地方甚至超过万人,通过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当地主要媒体以及广告经营单位现场详细介绍新《广告法》修法背景、修订的主要特点和内容,剖析虚假违法广告产生的原因及危害,并利用广告数据中心平台现场点评当地广告秩序现状,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较为严重的媒体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当地工商、市场监管机关执法效能作出评价,对工作开展较好的表扬肯定,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批评鞭策,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问: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快新《广告法》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清理废止工作。请问进展如何?

  答:国家工商总局牵头从全系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加快推进新《广告法》释法工作,及时梳理现行广告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和清理废止方案,先后组织《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办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10件部门规章的起草修订工作。目前,《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正在会签过程中,将于近期颁布。《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部门规章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根据中央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和新《广告法》精神,6月29日总局第75号令正式废止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问:国务院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请问对新法实施尤其是基层广告执法会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答:商事制度改革之后,广告行业的进入门槛有所降低,但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新《广告法》施行之后,对广告业的管理将比以前更加严格,因为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跟得上了,比如要求发布广告要登记、媒体对广告负有审查责任,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媒体和经营者要加大处罚力度。

  机构改革也不会影响监管部门的执法,因为我们将对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的效能进行点评,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正是具备这样的功能。

  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全面正式启用后,我们看到,总局利用数据中心监测结果及时向地方派发案件线索,督促和指导地方加大案件曝光、查办力度。请问,广告数据中心的启用对贯彻落实新法将产生怎样的作用?

  答:今年4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随着新《广告法》的表决通过正式启用。自6月开始,总局向各地下发的月度监测通报,已由过去的抽查通报改为基于广告数据中心对全国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的全面通报。目前,数据中心监测范围已经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3600余家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全国169个综合门户类、搜索引擎类、视频类、电子商务类、团购类等网站。自8月开始,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况较为严重、相关违法数据指标居高不下的个别省市,增加采用个别通报的方式,并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扭转不利局面,维护当地广告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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