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第一周,广告主和广告公司是怎样度过(2)
新广告法的一大亮点是新增了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比如,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弹出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利用其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但上述对互联网广告监管的法条也引来争议。有研究者认为,由于互联网广告的形态多样、技术复杂而且体量庞大,完全不同于传统媒体广告的特性,应该在广告的基本法中明确其主要的监管思路、制度框架等。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正是由于互联网广告存在技术的复杂性与特殊性,颇受关注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本计划9月1日与新广告法同步施行,但几经多方讨论和修改,目前该办法仍在完善过程中。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新版广告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我国广告市场秩序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更多广告行业法律请继续关注广告门户网。